游梁失议席 行管会决全数追回酬金共186万

 

  【熊猫时报讯】宣誓辱华的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丧失议员资格后,两人须向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退还议员酬金及办事处预支营运开支,「回水」涉款总额逾180万港元。立法会行管会今天开会讨论事件,主席梁君彦指,行管会决定全数追回共186万元议员酬金及办事处预支营运开支,即追讨由10月1日开始的酬金及津贴等,每人各93万港元。游蕙祯和梁颂恒就表示,要等司法覆核官司结束后,再处理立法会要求退还款项的问题。

  梁君彦指,根据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及过往案例,认为两人并未就任,不得行使职权及享受相应待遇,故必须交回所收的薪酬及津贴等,并会在现时宣誓覆核案上诉有结果后决定何时追讨。他强调这些是公帑,需要审慎处理。

  秘书处提供的法律意见指,归还款项应由两人10月1日议员有效任期开始计起,但会议期间泛民主派不同意,建制派部分议员亦认为不可去到太尽,指应由两人宣誓失效的10月12日计起。

  梁君彦又公布场地出入管理安排,他指行管会决定议员助理于立法会大会、内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会议期间不得进入会议厅,至于放宽多少名议助进入立法会大楼1楼及2楼,需等待秘书处谘询后再决定。至于会议室外的採访安排,秘书处会向传媒谘询。

  游蕙祯及梁颂恒在立法会宣誓时发表「支那」辱华言论,政府入禀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两人败诉,议员资格宣告失效,惟他们已向立法会各预支了办事处营运开支,连同上月12日起多收的议员酬金,合共涉款186万港元。此外,游梁及其议员助理衝击立法会致保安员受伤,行管会其后禁止全部议员助理进入立法会大楼1楼及2楼。

  有熟悉立法会薪津安排的议员早前指出,两人多收的议员酬金、酬酢及交通开支必须偿还,但办事处营运开支则未必要全数「回水」。至于用作聘请议员助理的营运开支,原则上属议员与助理之间的僱佣问题,助理无粮出或质疑僱主违约,应直接向议员追讨。若两人拒绝还款,行管会可诉诸法律追讨,因款项全属纳税人的公帑。

      【熊猫时报讯】另讯,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的宣誓风波司法覆核上诉案,今早在高院上诉庭审理;法官在庭上问及梁颂恒的代表律师潘熙有关释法的问题,潘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修改法例,已超越了《基本法》第158条的释法权限。

      不过,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的法官和律师是普通法体系的法官和律师,没有受过欧陆法体系的训练,潘熙如要建立该论据,要呈交法律专家意见,说明今次释法并不是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及对香港法院无约束力,如果没有证据,而只以普通法体系去说另一个法律体系可以或不可以做甚麽,是既傲慢又无知。

      陈词期间,潘熙一度要求法庭提早休庭,但张举能表示这是法庭的内部事务,着潘继续陈词至惯常休庭时间下午1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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