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庇护汉奸

 

  香港号称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际上法律面前汉奸更平等,否则无法解释为何一旦事涉壹传媒老板汉奸黎,司法机构就有法不依,枉法曲法。

  去年六月汉奸黎用粗口辱骂本报记者兼涉刑事恐吓,公然践踏新闻自由,众目睽睽且有图有片,可谓证据如山,不容抵赖,事后警方迅速作出调查,报告早已提交律政司,但九个月过去了,律政司一直按兵不动。事非寻常必藏奸,东方日前去函律政司提出八条质询,包括迟迟不检控汉奸黎是否不公平,律政司拖了多日才回应,但答非所问,只是以处理案件「需时」、「视乎多项因素而定」来搪塞。

  律政司包庇汉奸但又不敢直接认帐,大玩拖字诀,只能证明作贼心虚。事实上,类似一幕不停上演,大家早已屡见不鲜,政治黑金案发生于四年前,不仅证据确凿,金主汉奸黎本身也供认不讳,但律政司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检控证据不足」为借口,将汉奸黎及一众收钱的政客全部放生,何止知法玩法,更是侮辱公众智慧。至于占中大案,四十八名搞手之中仅九人被检控,包括汉奸黎在内的大部分搞手继续逍遥法外。

  更不必说汉奸黎住宅僭建再僭建,当局熟视无睹;壹淫媒惯以宣淫贩贱手段促销,不知荼毒了多少青少年,司法机构同样是次次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致使有关条例形同虚设。一言以蔽之,汉奸黎之所以有恃无恐,除了有外部势力背后撑腰,更有司法保护伞。(作者香桐仁)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