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台里長任内地村主任 陸委會稱“違兩岸條例”

【熊貓時報訊】台灣有8名村里長,擔任内地9個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執行主任。台灣陸委會表示,這種行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請當事人說明;台灣內政部同樣認定違規,表示可處10萬至50萬元新台幣(約2.6萬至13萬港元)罰款。

據内地媒體報道,福建廈門市已經有66名台灣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其中8人更在平潭縣擔任職務。報道未有公布村里長名單,但就指出其中一人是台北文山區忠順里長曾寧旖。她除擔任平潭縣嵐城鄉上樓村執行主任,同時出任平潭綜合實驗區婦聯兼職副主席,更獲福建省頒「三八紅旗手」婦女獎。

台灣“內政部”認定,社區主任助理類似台灣村里幹事,屬大陸政府職務,已違反「兩岸條例」中禁止在大陸黨政軍任職的規定。陸委會周日(10日)亦指出,中國大陸招聘台灣民眾,目的在製造宣傳樣板,進而對台政治統戰。至於當事人「里長」的身份,陸委會表示,並不影響個案的處罰,但涉及地方自治事項的監督管理,將由主管機關內政部進一步檢視研處。

題圖:圖為福建廈門平潭縣景貌。(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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