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蓝雨
正当中美双方宣称上周末的「习特会」高度成功,市场憧憬中美贸易战有望平息之际,却传来「华为案」的噩耗,加拿大方面前应美国要求,拘留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事件毫无疑问带有浓厚的狙击华为的政治目的。
一.如何定性
美方狙击中方科技企业,尤其是一些国企色彩浓厚的民企,已非甚麽新鲜事。中兴年初被指违反伊朗制裁禁令,最终遭到重罚时,外间已经估计战略地位更重要的华为,将成美方下一狙击目标。美方之前制裁中兴只是试水温,现时攻击华为,才是真正的“打老虎”。
近年华为已屡次成为美方的针对目标,先是手机被阻止於美国出售;继而被指有安全风险,美国政府及军方部门均停止采购华为产品;美方近期更呼吁盟友不要使用华为生产的网络设备。但说到美方扣留公司管理层,却是历年罕见的事例。耐人寻味的,还在於美方采取行动的时间,竟然选择於习特会举行之时。
就美国提起的控诉理由,即与伊朗交易违反联合国制裁决议来看,与华为同行的爱立信,三星至今有与伊朗交易,规模远比华为大。没见美加逮捕爱立信和三星任何人。美加这种赤裸裸地持双重标准行事手法,令人叹为观止。
毫无疑问要把孟晚舟事件归为外交政治事件,而这个事件显然与中美科技战有密切关系。这个定性与莱特希泽称的“欺诈罪”截然不同。
值得留意的是,华为作为中国为数不多研发、生产、销售遍及寰球的「真国际企业」,内部风险管控机制十分完善。伴随近来中美关系转差,华为亦日趋低调,避免触碰美国司法的红线。然而,今次美方追究的却是2007-2013年的陈年旧事。
当时,西方国家正陷入经济危机,有赖中国支持;针对中国的「亚太再平衡」也未推出,中美两国尚处於「蜜月期」。对当时的华为来说,即使有三头六臂,也难评估类似行为的政治风险。更难想像,美国政府会在十年後翻出旧账,将此作为同中国对抗的筹码。
就连美国自身也隐晦承认,逮捕孟晚舟出於政治目的。美国白宫经济顾问库德洛接受《霍士新闻》采访时便表示:不能保证美国总统特朗普不会以释放孟晓舟,作为与中国贸易谈判的筹码。从白宫的回应观察,由总统特朗普到贸易顾问纳瓦罗等,似乎均对孟晚舟被扣留毫不知情,事後亦积极与华为案划清界綫,反映美方对贸易谈判的意慾未变。
二.加拿大违规拘捕孟晚舟
当然,在加拿大既然涉及司法程序,也不妨就此分析一下。
首先,根据美加引渡条约的规定,美方在事发前必须通过外交渠道向加拿大提出逮捕要求,并且要向加方说明理并提供相关资料。这一点,据说美国在8月22日已经把资料交给加拿大,也就说,8月起,加拿大等国(笔者估计不止加拿大一国,而是五眼联盟等多国)已经接到美国指令并暗中部署拘捕孟晚舟这个华为未来接班人。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原澳门圣若瑟大学副校长杨诚教授表示,条约下双方有义务互相引渡疑犯,但一方向另一方请求拘捕某人须满足三个法律条件:
第一:有关人士行为必须在两国法律都构成犯罪。若相关行为按美国法律是犯罪但按加拿大法律不是犯罪,加方就不会接受请求。
第二:有关犯罪按两国法律都能判处一年以上监禁。
第三,请求方要提供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法律对相关罪名和刑罚的具体规定。
杨教授表示现时最需要了解的是加拿大一方采取拘捕行动的法律依据。这是一个关键,美国提供的“法律依据”几百页,是对美国而言,但对加拿大呢?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是孟晚舟有否在加拿大犯罪。若没有,加拿大就不应接受美国的要求,而唯美马首是瞻的加拿大现在竟然放弃司法独立的主权,接受美国的霸道要求,违规拘捕中国公民。
美加虽有签订引渡协议,但必须先经加国法院依据当地法例审讯,并正式发出引渡令後,才可引渡疑犯;而被引渡者所犯之事,必须在美加两地均被视作罪行。而孟晚舟没有再在加国犯罪。所以,孟晚舟若被加拿大引渡到美国,是不符合美加之间的引渡法的。但还有更关键的是,孟晚舟是中国公民,美加所谓的引渡法,同样不能践踏国际法,侵犯别国公民的人权。
而加拿大未审先判,给孟晚舟女士戴上手铐,脚镣,本身是违法行径,所以具有浓厚的政治意味,事件已经不是单纯的刑事案件。该事件折射出长期挂在西方国家嘴上的所谓的人权,在政治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加拿大实质是给法治人权戴上了手铐和脚镣。加拿大所为,已经大大损害了西方法治社会的形象,其实是原形毕露而已。
而且,中加两国签有领事协议,拘捕行动前有国际责任提前知会对方。这次加拿大是违反领事协议的。
同时,美国限制他国同伊朗贸易的「长臂管辖」是否符合司法正义尚且有争议。
三.双重标准难以服众
有消息指这次美方请求引渡是因为孟晚舟违反了有关制裁伊朗的禁令,虽然美加两国都有“法律明确规定”违反制裁伊朗的禁令可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 所谓的华为与伊朗有交易,违法联合国制裁令,细节需要核实,但事实上目前为止与伊朗做生意的国家多不胜数,当中包括法国石油公司、印度石油公司等,与伊朗有相关交易的爱立信,三星规模比华为更大,事实上,2007-2012年期间,华为向伊朗出口的设备金额并不高,来自欧洲的爱立信才是伊朗电信的主要供应商。与此同时,包括西门子、三星在内的企业也通过掮客维持同伊朗贸易。但他们均未受到美加司法部追究。这是双重标准之一。
所以,笔者认为所谓的与伊朗交易一说,无法构成拘捕孟晚舟个人的法理依据。
另一方面,今次华为集团向伊朗转售的不过是美国惠普的电脑设备,并非高科技材料。同样违反美国制裁条约的爱立信向古巴出售违禁物,仅被罚150万美元;如今华为负责人却要面对刑事告诉,程度却严重万分。身为行政部门的美加司法部,在检控类似行为时,双重标准却十分明显,这是双重标准之二。
更何况,同早前中兴集团同美国签订和解协定後,隐瞒未执行而遭遇「绝罚」不同,今次华为集团未受美国警告便直接拉人,其双重标准更为严重。这是双重标准之三。即使是《华盛顿邮报》也指出:藉孟晚舟案向中国施压并非上策,相关行为只会体现美国的双重标准,加重本国企业被报复的可能。
四.加拿大特工欲入屋寻找“证据”
在孟晚舟遭到逮捕後,外界关注美方是否有确凿证据,证明孟晚舟违反其法律,与伊朗从事贸易。不过,中国外交部上周五(7日)指出,并未收到美方提供的任何与事件有关的证据。
考虑到华为公司内部的企业环境,难以出现如同中兴美国分公司人员向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检举的情况,因此美国有可能在未得到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先斩後奏,在疑点还未厘清下,就将人抓捕起诉,加拿大也听从了美国的要求。若真如此,按照西方一贯的标准,美国这一做法是违反人权,也背离市场规律。
对於《华尔街日报》报道指,孟晚舟被捕是因为滙丰银行的监察人员向美国举报,滙丰银行和检察当局对此都未有回应,这些交易是否能够充分证明美方指控,仍然是未知数。
有条新闻必须一提,加拿大传媒报道,9日清晨有多名疑犯尝试闯入中国科技巨企华为太子女、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丈夫位于温哥华的住所豪宅,附近居民报警,疑犯随即逃去无踪,也有一说是疑犯与屋内人相遇后逃去无踪。这显然不是普通的入屋盗窃案,因为时间发生点十分不普通,恰在孟晚舟被拘留后,极有可能是想搜集对孟晚舟不利的证据(例如偷电脑等),而且这些“疑犯”,一定是美加的情报人员。因为中国方面可以直接通过孟晚舟的丈夫取得任何资料,无需有此举。
那这个“盗窃案”或“盗窃未遂案“说明什么呢? 说明加拿大,根本缺乏逮捕孟晚舟的加国犯罪的法律证据,需要从邪门歪道去整点证据回去给法院。
缺乏证据,正是加拿大法院称孟晚舟是拘留,不是逮捕的真正原因。因此,拘留的法定时间一到,孟晚舟释放回家但不能离境的可能性最大。
所以,综上所述,加拿大拘捕孟晚舟,一是未必符合加拿大法规和美加引渡法,二是带有政治性目的,持双重标准执法,有损法治精神,三就是违反了中加二国的领事协约,四是未审先判,侮辱中国公民,违反人权。加拿大犯有这四大过失。入屋盗窃取证更是闹剧。
五.事件不是加拿大的司法问题
面对中国的指责,加拿大官方基本没有反应,或是根本没想到事情会令中国如此反应,只有一位加拿大前官员为官方辩护,他就是加拿大总理杜鲁多的前外交政策顾问帕里斯,他认为中国对加拿大的施压并无意义,强调加拿大司法独立。
帕里斯不是个人的观点,也代表了很多包括西方和亲西方的自由派看法。但这一观点,笔者认为完全站不住脚。所谓的司法独立,是内政的司法独立,对于国际纠纷和摩擦,有国际法可循,内政更不能凌驾国际法之上。孟晚舟事件不是加拿大内政,不涉及加拿大内政的司法独立,因为,孟晚舟一没有在加拿大境内犯法,二不是国际刑警通缉犯,这才是关键。
拘留孟晚舟,不是加拿大的司法问题,而是涉及中加二国的外交问题。这外交问题,一个加拿大法官有何权利和资格解决?帕里斯说只有法官才可决定放人,问题是没有人赋予这个地方法官权力,去审判没有在加拿大犯罪的中国公民!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六.西方政治超越法治
北京方面在孟晚舟事件上的强硬态度,亦体现其在「中美政治博弈」上占上风的自信。经贸领域,中国过去数年已着力调整贸易结构,将更多贸易份额向东南亚、印度等第三世界国家转移,以平衡同美交恶带来的经济风险。中国亦相信,其稳定的政治体制,及对社会强有力的把控可保证贸易战加剧时,中国相较於美国更不容易陷入混乱。
当特朗普对自己的拳头无比自信,中方也退无可退之时,两国在贸易战谈判受阻,甚至在其他领域爆发冲突的可能性势必增大。
孟晚舟事件揭露了美国所谓的「民主灯塔」及「普世价值」的本质:任何影响到美国龙头老大地位的都要被处理掉,枱面上的手段搞不定,就搞枱面下的手段,更自以为道理都在美国一边。
在中兴和华为的事件中,美国都是一边与中国谈判,一边倒插一刀,这次抓捕孟晚舟更是鲜明的例证。美国多年来塑造的国际形象、引以为傲的软实力,都因孟晚舟事件而严重受损,因为大家看清了美国全球霸权的真面目,了解到美国对於主宰一切事物的偏执和蛮横。中国那些迷恋美国「民主法治」的自由派们,也该就此反思。
七.中方如何应对
事件发生后,相对於华为公司的声明,中国官方对此事的表态强硬许多。
中国对于孟晓舟事件的反应分为二个阶段,以孟晓舟举行保释听证会为分界线。听证会之前,中方相对姿态低得多,当时的原因,估计是中国不希望突发事件影响中美谈判大局;中国经历中兴事件後,认识到中美关键科技差距仍大,若给美鹰派拖入科技冷战,只令中国发展环境更严峻。而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当境外媒体集中火力就华为事件查询中方反应与立场,但由始至终,发言人耿爽的回应基本只重申:中方已就此事分别向美加提出严正交涉,并表明严正立场,要求对方立即对扣押理由作出澄清,立即释放被扣押人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中国外交部这番回应没有激烈措词,表现冷静。皆因中央最高层已定下对美「不对抗、不打冷战、按步伐开放、国家核心利益不退让」的策略,该退让的让,换取战略机遇期。目的就是要尽力将中美关系拉回正轨、防范滑向更坏局面,伤及中美乃至全球经济。这个是大局,中方不欲这场「突发性」的华为风暴,破坏此前苦心经营的中美重启对话安排。
但是,12月7日加拿大举行听证会后,中国官方态度发生截然不同的转变,一反低调。
中方意识到,孟晚舟事件是美国处心积虑的一件事,性质恶劣,负面影响非同小可,无法回避。
12月8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John McCallum),指加方以应美方要求为由扣押中国公民,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於法不顾、於理不合、於情不容,性质极其恶劣。强烈敦促加方立即放人,保障当事人权益,「否则必将造成严重後果,加方要为此承担全部责任。」乐部长可说是放了重话。
12月9日,乐玉成紧急召见美国驻华大使布兰斯塔德,就美方无理要求加方拘押孟晚舟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乐玉成指出,美方所作所为严重侵犯中国公民合法、正当权益,性质极其恶劣。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强烈敦促美方务必高度重视中方严正立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做法,撤销对中国公民的逮捕令。中方将视美方行动作出进一步反应。
连续两天召见二国大使,极其罕见,显示事态十分严重。
中国政府一贯不评论他国司法个案,即使当事人为本国公民,也不会要求对方放人。但在今次孟晚舟事件中,中方不但在舆论上调高调门,更选用「紧急召见大使」的方式表达不满,足见北京已不将孟晚舟事件视为司法个案,而将其视为如同伊朗、朝鲜扣押美国公民这样的政治事件。可以预见,北京也会用对等报复、谈判等政治手段加以解决此事。加拿大恐怕吃不了兜着走。
除了官方正式表态及有所行动外,各大官媒也纷纷抨击美加二国,形成一轮媒体攻势。
8日《环球时报》发表社评,批评加国粗暴对待孟晚舟,严重侵犯人权,希望加方认真、妥善地处理事件,允许孟晚舟保释。
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中国公民合法、正当权益不容侵犯〉署名评论,指加拿大应美国要求拘押孟晚舟:「这是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於法不顾,於理不合,於情不容,性质极其恶劣。」
同一日,新华社发文批加方唯美国马首是瞻,助霸权行径。文章指,加拿大常把人权放在嘴边,却不分青红皂白拘押过境转机的孟晚舟,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也发表评论文章,批评加拿大的做法践踏人权,加拿大正在成为人权保护行动的破坏者,并损害世界和平与稳定发展。文章又称加拿大的司法独立已经成为笑话和鬼话,更以「流氓国家」来形容加拿大。
中国最重要的官方媒体一致发声,显示高层已经有指示,救人!
《环球时报》10日再发表社评,再度批评美国与加拿大是对中国公民作恶,中方有必要给予强而有力的回应,希望渥太华三思而行。文章指出,美国国内法不是美加两国对外作恶的挡箭牌,加拿大如果坚持不释放孟晚舟,而是将她引渡到美国,对中加关系必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沉重打击。渥太华不该对可能避免遭到中国的严厉报复而心存幻想。文章又说,美方滥用司法工具以及与加拿大的关系,迫害中国公民,中方有必要作出强而有力的回应;中方亦有充足的工具,在外交以及司法领域落实这个决心。北京政府无论采取甚麽行动反制美方这一做法,都有充足的道义。《环球时报》强调,现在结束这场危机的主动权在加国手中,加拿大在中国有巨大利益,希望渥太华三思。
中国的应对思路,首先要把事件定性为中国公民受害的外交事件,在此基础上与美加较量。但不应堕入美加声称的“刑事犯罪案”这个坑里面去纠缠西方法律。
此外,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即公司注册纪录,孟晚舟持有香港身分证外,亦在香港担任华为系公司董事。无綫新闻更报道她是香港永久居民。特区政府应该研究美国和加拿大的引渡协议,评估孟晚舟是否被合法逮捕和引渡。
其实,三国围绕孟晚舟周旋之际,香港未必可以独善其身。资料亦显示,孟晚舟报住大角嘴豪宅维港湾一个由华为持有的高层单位。她目前担任三间香港注册的公司董事,包括「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华为国际有限公司」及「华盈管理有限公司」。
若孟晚舟是港人,特区政府应介入,研究美加引渡条例是否适用於今次事件,前保安局长叶刘淑仪就指:「通常有国际范本,是否合法可以将她在加拿大逮捕移去美国呢?香港应该研究下,我们律政司的法律部门应该研究下,应该在保障港人的利益角度研究下,此条款是否合法呢?」
既然前保安局长提到加拿大所为是否合法,证明里面有文章可做。所以只要证明逮捕不合法,加拿大放人的可能性肯定存在。只是笔者认为,事件涉及司法程序,不会在短期内解决。关键是中国的外交部门不能松懈,是开展“战狼式外交”的时候了。否则后果很严重,中国公民在海外,肆意被别国逮捕送给美国讨好美国的事件将会层出不穷。
有媒体为美加护短,指中国若强行要求加拿大释放孟晚舟,会对中国的国际形象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这是颠倒黑白的说法。加拿大犯错在先,中国是要维护自己公民的权益。真正造成国际负面形象的是美加二国,而不是中国。
笔者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若能积极营救孟晚舟,将能取得很大的民望,对安抚民营企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能增强民营企业留在中国发展的信心。所以,这一次,不管从哪个角度,中国政府都会豁出去,跟加拿大这样的二三线国家死磕的。
八.下一阶段,事件会如何演变呢?
有人预测有3个结果,一是加拿大放人;二是加拿大引渡,美国裁决放人;三是加拿大引渡,美国判刑,华为被重罚。
笔者认为,由于事件已经发生,已经进入加拿大的司法程序,放人恐怕不容易,但由于引渡到美国的外交代价将会很大,加上司法上诉机制复杂,辩护人可以不断就一个细节上诉再上诉,拖上10年8载没问题,所以孟晚舟最终未必会被引渡到美国。这方面的例子还可以参考至今躲在厄瓜多尔驻英国使馆仍被美国通缉的维基解密创办人阿桑奇。
加拿大总理杜鲁多称自己不知情也无法干预,这在后面是不可能不干预的。因为事件已经上升到中加外交纠纷层面,杜鲁多不能回避。
其实加拿大十分愚蠢,代美国抓人没问题,但抓的是中国公民就显示缺乏政治智慧。中加关系肯定比不上美加关系的重要,但美加关系绝不是加拿大外交关系的全部,对不对?代美国抓人,加拿大能得到什么?君不见之前美加还就贸易问题吵架呢,得到一个遵守“美加引渡法”的虚名,失去的可是中国这个崛起中的市场和资金,这可是立竿见影,实实在在的损失。
中美较量,加拿大插足,实在是十分愚蠢的。加拿大会否放人,关键是中国的外交是否有所作为。
笔者预测最大的结果,最终或以违反出入境规定永久取消入境加拿大资格并驱逐出境。这是保住中加关系的唯一处理手法。既保住加拿大国家颜面(没有“屈服“于中国,也对美国惩罚华为官员的目的有所交待(就算引渡到美国,孟也不可能出卖父亲和华为,美国的如意算盘打不响,只会看到21世纪的“江姐“),更最大限度维护了中加关系不至于雪崩。
加拿大不引渡,美加关系不会雪崩,但加拿大若引渡,中加关系就会雪崩,笔者相信加拿大会权衡利弊,有点政治智慧都会打这算盘。
最后还要说的是,一众加拿大及西方商人,纷纷担忧中国会采取报复措施,拘捕在华西方商人,这纯粹是杞人忧天,完全低估了中国人的政治智慧,也是一种傲慢心态。笔者提醒的是,与其担心这个,不如呼吁加拿大政府放人。因为真正要担心的是孟晚舟的家人,而不是加拿大商人。
对于中国而言,西方国家压制中国的方式已经有所改变,即由针对企业增加针对个人这一项,意味着全球地缘政治游戏更为复杂。同时提醒中国企业家,海外行走要小心,转移到海外的资产随时化为乌有。随时会成为西方耍政治手段的牺牲品。
最新补充:本文发表不到一个小时,新闻传来加拿大前外交官被中国逮捕。显示中国有以外交事件与加拿大对等反击,按照这个剧情,交换释放也有可能是一种结果。
(2018.12.11猫眼社评 作者为《熊猫时报》澳洲版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