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新闻]中国三大部委联合发布国企员工持股试点指导意见,试图通过这一计划调动职工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并提升国企竞争力。
国资委周四宣布,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文件,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了总体原则、开展条件、员工入股及股权管理等细则。
根据意见,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企业应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企业,试点企业要求营收和利润90%以上来自集团外部市场。
员工入股应以岗定股,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 资产评估值。
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
股权流转方面,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意见称,首批试点原则上今年年内启动,2018年底视情况适度扩大试点。
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是中国政府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之后去年9月,国务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出了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等要求。
中国政府正对规模庞大的国企进行改革,旨在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